一、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的各类民事案件:
1、家事纠纷:离婚、析产、继承、抚养、赡养纠纷等;
2、合同纠纷:买卖、借款、保证、承包、租赁、运输、建设施工、房屋买卖、合伙协议等各类合同的效力确认、解除、违约、赔偿等纠纷;
3、物权纠纷:物权确认、所有权争议、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纠纷;
4、知识产权纠纷: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权属确认、侵权、合同纠纷;
5、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人事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6、侵权纠纷:包括产品责任、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侵权责任、损害赔偿;
7、环境与矿业纠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矿业权属、投资、并购、合作等纠纷;
8、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设立、公司合并、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等纠纷;
二、代理二审案件
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本所可以代理上诉,或者代理被上诉人应诉。
三、代理申请再审的案件
再审程序也称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随着近年来《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我国民商事再审制度已经形成法律化、规范化、可操作性的诉讼程序特征,可以称之为“三审”程序,已经形成当事人诉讼权利的“3+1”模式,即“一审+二审+再审及申请抗诉”。
再审程序包括再审的启动(受理申请)、再审审查(再审事由)、再审的审理(裁判)等环节。再审的启动有三条途径:当事人申请、检察院抗诉或检察建议、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的审查主要是对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13项再审事由进行审查,做出驳回申请、发回或指令重审、直接提审等裁定;再审的审理主要是实体审查,做出维持原判决、改判等裁判结论。另外,“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等诉讼制度,也有“启动撤销生效判决”的再审程序功能。
再审是对生效判决的纠错程序,再审程序环节多、规范多,再审成功率低,多数律师不做再审案件,不熟悉再再审制度。因此,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寻找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再审律师代理,以提高再审成功率。
本所为公司客户提供最高法院、各地高院的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诉讼代理服务。
民商事再审的业务范围包括:
论证当事人提供的再审材料,提出是否再审的初步法律意见;
接受当事人委托,出具案件再审申请意见和方案;
代理当事人向向最高人民法院、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或代理当事人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申请;
代理当事人参与再审案件审查程序,参与法院听证、检察院核查等程序;
代理当事人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参与出庭、调解等程序;
接受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