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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经验】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新闻来源:大乐威智慧树
发布时间:2016-05-23 1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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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常见争议的问题

最近,本所代理了一些民间借贷案件,发现民间借贷往往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争议:

一、是不是借款,应当有借条或者借款合同

    债权人认为款项是借款,债务人往往以钱不是借款而是货款或其他款项来抗辩,为法院审判带来困难。我们建议在借款时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凭据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二、借款是否已经支付,除借条外最好应当有银行支付凭据。

    借款仅有借条债务人可能会提出借条属实但借款未付进行抗辩,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应当以实际支付为要件,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可能会产生借款并未实际产生的争议,我们建议除借条之外,最好保留与借款合同或借条相一致的银行票据。

三、利息约定不清楚。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清楚的,视为无息。因此我们建议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明确利息计算的标准和起算时间,年利率应当不超过24%.对于超过24%但没有超过36%的年利率,如果已经支付,法律给与保护,如果尚未支付,法院不保护该部分利息。

四、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在诉讼当中,夫妻一方借款而另一方认为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不愿意由夫妻共同偿还,甚至以诉讼之前离婚为由拒绝共同偿还债务而产生争议,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明确是否由夫妻共同偿还。

五、诉讼时效

    借款归还期限届满两年之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六、多笔借款的对帐

    发生多笔借款时,应当及时对账并签署对账单。如果双方之间还存在其他商业行为,更应当及时对账并签署对账单,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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